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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人

山东-济南 09-15 04:09  悬赏 25  发布者:种地的教师 给我留言  回答:(3)
一名70多岁的人骑双轮电动车将我兄弟撞伤。因当时急于救人,现场没有保留。把电动车留在我处。也有现场证人。也已经报案。警察调查了当时情况,当事人承认是他撞伤,证人也做了证明。警察做了记录,让先自己进行调解。当事人交了一部分医药费(费用不够,病人至今未出院)后不再承担责任。请问如何追偿。
问题补充:
事情发生在自家门前,马路边上。电动车伤人算不算交通事故。如果要起诉,法律时效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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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15 07:53
最好是在一年内起诉,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回复时间: 2011-09-15 11:52
属于交通事故,根据交警做的事故认定书确定责任来确定赔偿金额。诉讼时效是一年。
回复时间: 2011-09-16 09:59
是交通事故,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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