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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管道漏水,剔凿客厅地面维修使得房屋地下土层含水率高损害使用的赔偿

北京-朝阳区 09-18 16:10  悬赏 0  发布者:gp0828 给我留言  回答:(7)
2009年8月1日入住的新房,开发商发现房屋地下室有漏水现象,后发现原因为室外进楼给水管漏水.开发商拟掀开客厅木地板,剔凿地面,挖除地下回填土维修,后重新回填土\夯实,恢复木地板.由于渗水时间长,房屋底部地面土层定含水率高,今后地面是否下沉,屋内返潮影响居住和房屋质量及维修期间的各项赔偿.我们不知道这些应该怎么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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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18 16:39
若是房屋质量问题,可以要求维修、不成则可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09-09-18 16:43
你好。对此可以要求赔偿,至于是否构成质量问题可以进行鉴定。
回复时间: 2009-09-18 20:20
海淀区法院
回复时间: 2009-09-19 14:07
根据损害原因和损害的具体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09-09-20 04:53
1、双方协商赔偿项目及金额;  2、申请鉴定并依据鉴定结果双方协商;  3、无法协商诉至法院诉讼。
回复时间: 2009-09-20 10:45
对此可以要求赔偿,至于是否构成质量问题可以进行鉴定。 
回复时间: 2009-09-21 13:08
你好!
以协商处理为好,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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