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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解除赔偿问题

北京 02-18 12:03  悬赏 10  发布者:cfyang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我于2015年1月1日入职到一家物业公司,随后签定了一年期的劳动合同,之后于2015年12月份又签订了一份新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项目合同到期个人合同自然终止“。16日公司突然通知我被解聘(不是我个人问题)并协商经济赔偿事宜,我在公司工作了1年零2个月,公司说赔偿我1.5个月的工资+1个月工资的未提前通知的补偿费,我想问一下这样的赔偿数额正确吗?劳动法我也看过,我认为应该按1.5+1*2的方式来赔偿我,不知道对不对,请给予帮助并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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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18 12:03
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6-02-18 12:05
你好,如果发生争议,建议协商,协商不成,可以搜集证据,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6-02-18 12:09
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双倍工资补偿,建议您直接来电咨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进一步分析。
追问:

首先感谢您的解答,所谓的非法解除劳动合同,包含哪些方面,谢谢。

回复时间: 2016-02-18 12:34
协商不成,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6-02-18 14:06
你好,可以协商,无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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