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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合同未到期

青海-西宁 09-15 21:56  悬赏 0  发布者:sunjie……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2010年11月签订劳动合同的,从事野外工作,待遇可以,并押有3500元押金,2011年过完年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时间由2010年转为2011年1月-2011年12月截止,但因公司野外工作完成,公司将我调会城市待遇也跟着下降,公司安排的工作我因工资待遇下降向所调部门经理及其下属询问,并要求考虑一段时间,公司人事部让我礼拜二答复,但礼拜二人事部人员说,那边的经理因我询问太多,不愿意接受我,并把我退回公司,公司让我待岗一个月并且此期间,我的工资待遇为公司薪酬工资的70%.并告诉我一个月待岗后仍然无部门接纳我,就要解除劳动合同,那我在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后能拿到安全风险抵押金以及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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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9-16 13:15
先找律师当面咨询后确定。
回复时间: 2011-09-21 12:53
你好,押金是国家法律规定禁止收的额
回复时间: 2011-09-23 16:02
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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