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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政府不经协商以会议纪要形式决定拆除某省属企业分支机构的房产违法么?

浙江-温州 09-16 10:35  悬赏 25  发布者:93098 给我留言  回答:(2)
某县级政府以会议纪要形式议定拆除某省属股份有限分公司房产(该房产原系县直某企业的,后作价入股某省属有限责任公司)请求法律帮助:
  一 会前没有与该企业沟通,会中不安排该企业代表发表意见,会后出会议纪要也无送给该企业会稿,即根本没有与该企业协商形成共识。请问政府这样行政违法么?违法哪方面法规?
  二,该企业若请求行政复议可以向该政府同级人大机关提请或向哪些政府的上级部门提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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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16 10:05
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上述会议纪要。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走法律程序那是不得已而为之的选项呀,企业是弱势群体,与属地政府撕破脸面不是好事。我考虑是据理力争,得到合理的安置和补偿。请问向同级人大机关提请行政复议行么?

回复时间: 2011-09-16 10:09
1,你好。会议纪要。本身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向上级部门反映。
追问:

谢谢您的指导!请问向同级人大机关提请行政复议行么?

回答:

可以。记住,会议纪要往往是政府从正面走不通。。。所以私下调节各部门做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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