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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非亲生女子的房屋继承权?

江西-南昌市 09-19 14:18  悬赏 0  发布者:super娟…… 给我留言  回答:(5)
本人是户主(已公证为婚前财产),一年后另加未成年女子姓名,但本人户口和女子户口未登记在一起,如有意外,户主的我可否更改女子继承权?
问题补充:
孩子是丈夫与前妻所生,并不是我的亲生女子,户口也没有和我登记在一起,如果多年后继子对我不好,我是否有权在产权上将他们除名或另行更改?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19 14:29
你好,建议您补充信息,把问题说清楚,方便回答
回复时间: 2009-09-19 14:33
没有遗嘱是法定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办
回复时间: 2009-09-19 15:58
如果房产证上有你非亲生子女的姓名,那么此房产该子女为共有权人,你无权除名或另行更改。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回复时间: 2009-09-19 16:46
有遗嘱的按遗嘱办 .
回复时间: 2009-09-21 17:24
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享有相同的继承权,你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将遗产处分给亲生子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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