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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出售违约金的规定

广西-南宁 09-19 14:45  悬赏 5  发布者:xiaobu 给我留言  回答:(2)
合同已注明违约金是多少,另外在付款收据又注明有违约金,这样是否已双重收违约金?

这样是否合法?

违约金不能超过百分之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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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19 15:00
你好!回答如下:违约金是具有补偿性质的,主要是看是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一般是按约定的违约金来执行,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回复时间: 2009-09-20 12:45
不能重复计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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