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刑事行政 >> 刑事辩护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毕丽荣  陈利厚  朱建宇  
已解决问题

对方先对方把我朋友打倒后,我朋友拿别人的刀刺伤肺部

 09-18 09:07  悬赏 0  发布者:245722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回答:(3)
对方喝醉酒先动手把我朋友打几次至打倒,朋友才拿别人的刀刺伤肺部,是我朋友主动报警。对方现已住了五天医院,医生说几天就可以出院了,我朋友怎么判行,请高人们给点意见,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9月18日 09时57分
1、《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2、本案不排除认定为正当防卫,但取决于案情相关细节。司法实践中,认定正当防卫条件较严格,如所述情况,可争取认定为防卫过当,这样能够获得减轻名免予处罚。
3、如最终认定为故意伤害案,因系重伤,法定量刑幅度为三到十年有期徒刑。主动报警,或能够认定为自首,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此处为私密留言,仅问题发布者可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18 09:41
根据法医鉴定具体确定。
回复时间: 2011-09-18 09:42
您好,如果认定为正当防卫,则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构成伤害,可能按照故意伤害罪量刑。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黑龙江黑河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山东聊城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208895
湖南 长沙
人气:545656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1755
陕西 西安
人气:146076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8199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4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2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