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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江苏-苏州 09-21 12:12  悬赏 20  发布者:ncesyw 给我留言  回答:(8)
您好,我进一家公司上班,试用试6个月,面试时说的是5天8小时,后来才告诉我平时加班没有加班费,只有周六周日有加班费,进去时刚好老厂搬新厂,现在搬完了,我也天天加班把公司的网络,电话全部安装到位,现在公司以不服从公司管理(晚上不加班,都是义务的,我不想加,因我住的远,晚上一下班我就要赶公车回家)试用期不合格,我一气之下就自离了,工资也没要,带走公司分配给我的一台笔记本电脑,现在公司说我盗窃公司财产,现在我该怎么处理!我没有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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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21 12:19
公司的做法违反法律规定,平常延时加班也应该算加班,公司应该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调休抵扣。如公司不履行法律规定,你可以向劳动仲裁提起申诉。但是你本身把公司电脑带走的做法也是违法的,建议应该立即归还公司,否则如果涉嫌刑事案件,到时本来你有理的事也变成没理的事了。
回复时间: 2009-09-21 12:43
公司的做法违法,你的做法也不正确。
对于,公司的违法行为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相关的赔偿。
苏州陈律师15962230902,联系地址:苏州市三香路120号万盛大厦五楼威尔曼律师事务所。可乘坐308、50、511、931、89、502、38、40等路车到三香新村下,往西走300米即可到胥城大厦,万盛大厦在胥城大厦南边的一幢20层的红顶大楼。
陈律师欢迎各位前来我所向本律师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09-09-21 12:58
聘请律师介入
回复时间: 2009-09-21 19:13
您好!建议带好相关材料到苏州市人民路1102号(苏州市公安局对面)江苏谐达律师事务所找孙律师面谈,孙律师电话:13914031175
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09-09-21 20:17
你的做法有可能构成犯罪,苏州2000元就可以立案了。劳动争议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9-22 11:59
建议将笔记本归还给公司后再提起仲裁。
回复时间: 2009-09-22 14:06
延时加班,休息日加班都应支付加班费.员工有权拒绝加班.你有权选择离职.没有签订合同,欠发加班工资,公司应付双倍工资,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加班费等,详细与律师联系.
回复时间: 2009-10-06 10:54
申请劳动仲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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