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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签订借款合同时在房管局办理了房产抵押手续,在公证处公证了借款合同。这样操作,请问有没有什么法律风

重庆 02-23 15:15  悬赏 0  发布者:1445055647 给我留言  回答:(6)
私人签订借款合同时在房管局办理了房产抵押手续,在公证处公证了借款合同。这样操作,请问有没有什么法律风险语需要防范的,如果借款人不还款,是不是直接就可以处理房子?没的其它什么理由可以阻挡?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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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23 15:16
经过公证的应该是没有什么风险的
回复时间: 2016-02-23 15:21
你好,是的,可以直接实现担保物权
回复时间: 2016-02-23 15:25
 风险是有的。
回复时间: 2016-02-23 15:52
还是需要及时维护你的权利,对方不还款,可以向法院申请实现抵押权
回复时间: 2016-02-23 16:09
如果办理了抵押手续    那么借款人不还钱的    抵押权人 可以处置房子
回复时间: 2016-02-23 16:55
法律风险不大,可以这样操作。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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