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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已故,留下的遗产需要公证过户给一方,需要全部子女到场签字吗?

浙江-宁波 02-25 09:55  悬赏 0  发布者:manyyo…… 给我留言  回答:(4)
老人已故,有四个子女,留下03年购买的银行股金。现在银行需要过户,儿子本来想要私吞,过户到自己名下,2016年12月-2016年过年前,私自去办理过公证,但公证处需要全部子女到场。我想请问下:1、子女签字是证明放弃自己那份权益吗?2、是全部子女签字才能有效过户到儿子名下还是只需要有三个子女签字就可以过户到他名下?3、他如果作假说老人只有3个子女,这个公证处是否能查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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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2-25 10:15
是否放弃由子女本人决定。
全部。
一般都可查证。
回复时间: 2016-02-25 11:24
你好!一般全部到场。
回复时间: 2016-02-25 13:32
全部到场,自己做主是否放弃。
回复时间: 2016-02-25 15:56
是要全部子女到场的,有了这份公证书后就可以到房产局办理过户手续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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