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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问题

北京 09-22 13:04  悬赏 10  发布者:赵先生1 给我留言  回答:(13)
房产证上是男方姓名,当时他们是在结婚之后,离婚之前购买的,离婚证上只说明是无财产纠纷,离婚是协议离婚,现在男方说当时只是口头说的,没有协议,也没有去法院。
网签和银行贷款都没有问题。

按理说这是共同财产,我买了这个房子会不会有问题啊?
过户时会不会审核这个房子是一方的还是共同财产? 
问题补充:现在房产证上是男方姓名,房产证也在男方手里。 
如果我们成交了,过户了。万一有纠纷,那这个合同还有效吗?
问题补充:
那就是只要我过户了,就没有问题了?因为房产证上注明是男方的,离婚协议上写的是:无财产纠纷。所以我肯定认为这房子他有权处置。

他将不属于他的私有财产处置,这合同应该是无效的吧?

另外,网签和银行贷款都可以通过是不是可以证明他有权处置?


多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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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补救措施是什么?可以让男方出具什么证明才可以?(女方不可能配合的情况下)

另外买房时间是看发票时间?还是看房产证时间?发票是03年的,离婚证是04年的,但房产证是05年的,可不可以说明是他在离婚后买的房呢/?只要可以证明是离婚后买的房,就没有问题了,是吧? 多谢各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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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22 13:15
合同有效,如果是以后女方就男方私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发生纠纷,和你没有关系。但如果女方能举证你明知道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未得到共有产权人的同意下,仍和男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那女方可以主张合同无效,因为你并非善意第三人。
回复时间: 2009-09-22 13:39
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乙方处置该财产时须经共有人的同意。否则其处置行为无效,属于无效合同,其妻子可以到法院主张你们的买卖行为无效,要回自己的房产。
回复时间: 2009-09-22 13:52
你既然明知的话,那么购买行为将不受保护。你们所签合同也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09-09-22 14:05
你说的问题还是有风险的,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呀。
回复时间: 2009-09-22 16:06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买卖稳妥
回复时间: 2009-09-22 16:30
    你的担心不无道理,对方在离婚的时候未对该房屋作出分割,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们签订的合同不是无效,应该是部分有效。
回复时间: 2009-09-22 19:58
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乙方处置该财产时须经共有人的同意。否则其处置行为无效,属于无效合同,其妻子可以到法院主张你们的买卖行为无效,要回自己的房产。 
回复时间: 2009-09-22 20:46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09-09-23 06:45
建议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09-09-23 13:24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09-09-24 08:34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09-09-24 08:42
建议带书面资料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09-09-24 10:56
笔者认为合同有效,一是房产的原主人已经离婚,二是房产证上的产权人仅是男方一人,你完全有充足的理由认为房屋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退一步讲既是女方认为是共同财产,那争议也是他们俩之间的事,你作为善意的第三人,依法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      北京翟根才律师为你解答电话1368357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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