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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租房问题

四川 09-20 12:07  悬赏 0  发布者:942745…… 给我留言  回答:(1)
你好,我们租了一个带院子的办公场地,但是院子里面连接着隔壁一个大会议室的消防通道,然后我们院子里还有一个出入的大门。现在甲方要求我们无条件接受并保证消防通道24小时畅通。意思就是我们大门由可能不让锁,而且我们的公私现金财务丢失,甲方不负责任!请问这样的合同是否公平,合法。我们又该怎样去解决~谢谢
问题补充:
他们现在是让我们无条件接受,我们是可以拒绝对么?还有就是,因为隔壁的消防通道畅通,就会有闲杂人进入院子,有可能致使我们的公司财务丢失,请问作为甲方他们是否有责任!~从合同法公平公正的原则上来看,是否合同本身就不公平?
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
具体的合同还没有签,签了个意向性合同,里面没有这些内容。今天他们以甲方单位通知的形式,发了一个协议附则贴在墙上,我们没有签字。意向合同里注明三个月后才签正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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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0 12:14
具体看你们租赁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保持消防通道顺畅的要求没有错,但他不能要求你不锁大门。公司有保证自身财产不受侵害的权利。因此你完全可以拒绝他让你锁门的要求。
追问:

他们现在是让我们无条件接受,我们是可以拒绝对么?还有就是,因为隔壁的消防通道畅通,就会有闲杂人进入院子,有可能致使我们的公司财务丢失,请问作为甲方他们是否有责任!~从合同法公平公正的原则上来看,是否合同本身就不公平?
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

回答:

你们可以拒绝。
如果你们承租的是整体包括院落,那么你们权利禁止外人进入。但甲方并不必然有责,一般情况甲方只对租赁物本身负责。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发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按相关侵权法律法规处理。

具体可参见《合同法》第十四章

追问:

问题就出在消防通道上,因为他们会议室只要开会,就会有闲杂人进入我们院子~合同法十四章好像不太合适,我看了

回答:

不好意思,是13章,我打错了。
这一点你们可以在合同中注明:因甲方召开会议致使相关人员进入乙方院落,从而导致乙方人身、财产损害的,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追问:

哦,对,谢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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