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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和复核都不服

黑龙江-鸡西 02-26 14:57  悬赏 0  发布者:131154…… 给我留言  回答:(3)
对方,醉驾,弯道超速,逆行,与我车相撞。
我方,超载。
后果,对方车毁人亡
责任认定和复核认定为:我方负次要责任百分之三十。
我方不服,认为我方的超载与这启交通事故没有因果关系,是对方醉驾、超速加违反路权原则造成事故,所以,对方应该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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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77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2-26 15:07
你好,可以提起复议
我的补充: 2016-02-26 15:14
还是不服可以在诉讼时提起相关证据证明就可以了
  • [黑龙江-哈尔滨]
  • 王皓律师 VIP
  • 电话:18104515837
  • 28252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2-26 16:45
你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的规定规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是赔偿义务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赔偿权利人主张权利的重要依据。因而,在民事诉讼中,交通事故认定书对事故责任认定正确与否,往往成了各方当事人争论的焦点,只要当事人对该事故认定不服的,在诉讼中可以提出事故认定不合理的因素,法庭将对事故的责任从证据法的角度重新做出判断。交警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证据,是一种鉴定结论。当事人对责任认定不服时,法院可以采信也可以不采信。法院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法院可以将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调卷,由法院做出新的责任认定,而不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作为被告出庭应诉。
回复时间: 2016-02-26 15:10
对事故认定不服,可以到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如果仍不服,可在案件诉讼中提供相关证据,证明对方的过错就可以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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