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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妹妹的离婚

湖南-长沙 09-21 15:15  悬赏 0  发布者:zoun 给我留言  回答:(3)
妹夫有外遇,已经在外居住半年,妹夫向法院提出离婚。今天早上妹妹一个人在家,妹夫带法院的人一起进屋,把传票放在桌子上就出去了,妹妹把自己关在屋里没出声,没跟他们照面。请问这样送达的传票有效吗,可以不在上面签字吗?传票上写10月12日开庭,我们这一方可以要求改变时间吗?我们不想这么快答应离婚,想能拖得越久越好,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问题补充:
谢谢各位大律师的回答,我想知道:样送达的传票有效吗,可以不在上面签字吗?我们这一方可以要求改变时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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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1 16:04
其实拖不是个办法,在法庭上要求不离就行了。建议委托律师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我想知道:样送达的传票有效吗,可以不在上面签字吗?我们这一方可以要求改变时间吗?

回答:

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能够改变的。就算是你这方不签收,也可以留置送达的。还是早点准备好开庭吧。

回复时间: 2011-09-21 16:05
不同意。
追问:

谢谢您的回答,我想知道:样送达的传票有效吗,可以不在上面签字吗?我们这一方可以要求改变时间吗?

回复时间: 2011-09-22 13:01
留置送达传票符合法律规定,
若你方想不离婚,除不同意离婚外,还得提供夫妻感情好的证据。

但若夫妻没感情了,拖着也不是办法,一方想离,迟早会离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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