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李晓航  邓桂霞  申维丰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关于礼金和陪嫁物品

 09-22 08:34  悬赏 10  发布者:FtX8556 回答:(2)
我的朋友结婚八个多月了。但是丈夫一直没有跟我朋友过夫妻生活。。我朋友至今还是女儿身。且我朋友的丈夫对我朋友一直漠不关心。我朋友心灰意冷要求离婚。。请问我朋友丈夫给我朋友家的礼金如果他索要的话要不要退还?陪嫁物品是我朋友结婚登记前购买。。并且发票上是我朋友父母名字。需不需要平分?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2 08:44
协商解决的好。
回复时间: 2011-09-22 09:07
你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困难的才可以要回礼金,陪嫁物品一般不需要平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福建莆田
北京朝阳区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161789
浙江 杭州
人气:443187
河北 保定
人气:287555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767
山东 聊城
人气:200359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8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