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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动迁安置补偿

上海 02-29 09:06  悬赏 0  发布者:Never木……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家89年敲桩,建造一处房子,后2004年向村里申请,经批准,又建造了一小别墅。因此我家有两张宅基证,两处房屋。现将动迁,村里做手脚,将我家的老房子的评估报告写成爷爷的名字,爷爷奶奶也认为房子不是他们建造的,不该写他们的名字。另新造好的小别墅补偿价格比实际建造价格都低。该怎么办?(父母都是小学文化水平,做体力活,花了一辈子的积蓄造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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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2-29 09:21
如果你们认为赔偿的标准过低,你们可以向市级的评估机构申请复核。
追问:

那两张宅基证呢?

回答:

法律规定一户居民只能拥有一套宅基地,所于,你有两套宅基地是与法律规定不符的。

追问:

可是是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村里说可以办,然后让我们交各种费用,最后办出来的,根本不知道两个宅基地是不行的。

回复时间: 2016-02-29 09:53
建议您走法律程序进行维权,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专业做拆迁征地维权的律所
追问:

如何走法律程序?行政诉讼么?如何申请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2-29 13:20
向史记7评估机构申请复合,另外一个,以宅基地姓名和申请建造房屋材料为准,需要律师帮助可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6-02-29 13:34
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来维权。
回复时间: 2016-02-29 14:46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两个宅基地会有一个是无效的,至于补偿款过低可以协商并查看当地的拆迁补偿政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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