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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产假

陕西-西安 09-22 15:35  悬赏 10  发布者:zk2052…… 给我留言  回答:(2)
男人有产假吗? 国家现在有法律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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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2 16:10
陕西省目前没有规定,其它地方有10-15天的陪护假。
回复时间: 2011-09-22 18:51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男人只有陪护假,没有产假。
    2,《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六条 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二十四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实行晚婚的,在法定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二十天;实行晚育的,在法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十五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三十天。
  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按出勤对待,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所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发给生育津贴。
  职工达到晚婚年龄而未婚的,与已婚者享受同等住房待遇。
  农民和城镇其他人员实行晚婚晚育的,由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给予表彰和奖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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