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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遇这种事怎么办

浙江-丽水 09-24 08:23  悬赏 0  发布者:cyj223…… 给我留言  回答:(5)
第一次我起诉离婚,法院说找不到她人,她人是在国外的,法院叫我撤诉好了,因为像这样的第一次就是判也是不离的,现在我想第二次起诉,是不是要等六个月后才能起诉的?还有就是如果还是和上次一样,她那边还是不与配合,联系不上她,那是不是还要公告送达?那是不是还要等6个月,也就是我这样的话就要等一年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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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25 07:07
你要等待6个月后再次起诉.
回复时间: 2009-09-24 08:26
   是的
回复时间: 2009-09-24 08:43
你可以随时再起诉。我们正在办理一起涉外婚姻案件,与你的案件有相似之处。详细可以电话咨询我们。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科峰律师,010-59626828
回复时间: 2009-09-24 08:59
公告送达的时间会比较长的。
回复时间: 2009-09-24 09:35
按照民事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诉讼的原告6个月内若无新情况,新的事实和理由是不能再次提出离婚诉讼的。但过了六个月,可以再次提起离婚后诉讼,此时可以被认定为你们感情确已破裂,可以判离的。至于诉讼中的相关的法律文书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或是通过国际司法协助制度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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