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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别人贷款

广东-肇庆 09-22 21:52  悬赏 0  发布者:wangga…… 给我留言  回答:(3)
一个朋友让我替他贷款,碍于面子替他贷了。他找的关系和担保人。当时贷款时用的户口本复印件是和父母在一起的是以前的(当时贷款时已经和父母分户了)。现在他还不上了。我也无能力还,请问我负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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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2 23:00
应当承担还款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9-22 21:55
要看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是如何约定的,如果担保无效的话,那只能由你承担偿还责任了。
追问:

当时银行根本就没有看到我的户口本,(当时我就没有带的)。银行是不是也有责任呀

回答:

你上面描述中不是说了带着户口复印件吗

追问:

可是用的是以前的没有和父母分开,贷款时已经分开了

回答:

那也可以,银行不是行政机会,不具有实际审查的职能,仅仅表面审查即可。】
提醒你,以后帮别人贷款风险很大的,不能随意为之。

回复时间: 2011-09-22 22:00
在法律关系上,你就是借款人,而不是替别人借款的。至于借款之后你将借款交给他人使用,是你自己的事情,和银行无关。你应当偿还借款,无力偿还不是理由。
追问:

我也没有见到钱呀。银行把钱直接给他了,担保人签字我都没见。我就去了一次银行。担保人签字是他带着去的

回答:

借款合同上,借款合同是你的名字吗?你签字了吗?还有,你给银行出具收款收据了吗?

回答:

你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了吗?
你给银行出具收据了吗?

追问:

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了。我没有给银行出收据

回答:

那要看合同书的内容,如果内容能显示出借人已经履行借款义务,则无需另外出具收据。如果没有显示,你可以抗辩说合同签订后,银行没有履行借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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