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王远洋  王景林  毕丽荣  吴健弘  
已解决问题

认购合同纠纷

 09-23 12:21  悬赏 0  发布者:lucife……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河北 回答:(2)
律师您好,我前些天与开发商签订了认购合同,并交了两万块钱定金。之后发现我征信记录有不良记录,所以没能按时签订购房合同,开发商给我时间让我去开 一个非恶意欠款证明,(我大学办过一个建行的信用卡,有几次逾期还款),找了不少关系,至今没有开到,建行坚决不给开,但建行说要是从建行款的话是可以的,而开发商指定了中国银行和农业银行贷款,我的想法是如果开发商同意我从建行贷款的话我就签这合同,如果不同意我从建行贷款的话,我就真没办法了,那么如果我此时要求退房的话 两万定金能退给我吗?
ps:由于上述原因约定的期限已过,认购合同上没有约定在指定银行贷款。
期盼您的回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9月23日 12时27分
首先从法律上讲,开发商无权限定你选择贷款银行的权利,即开发商不能阻止你从非开发商指定的银行去贷款!
若开发商强行限定你的贷款银行,让你无法取得贷款审批,属于开发商的干涉行为导致你买卖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应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后果---返还定金,甚至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但是,开发商有时候和银行合作,指定贷款银行也是普遍的情况,建议你多着售楼员协调,让他们同意你从建行贷款,这样促成交易成功!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3 12:27
可以变更一下合同内容,重新指定一下贷款行就可以了,详询请来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莆田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5876
重庆 渝中
人气:397231
广东 广州
人气:3928865
陕西 西安
人气:58329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5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