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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税务登记的问题

辽宁-朝阳 09-23 15:34  悬赏 40  发布者:朴香草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要咨询一下注销税务登记的问题
     去年九月办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商企小规模纳税人),但一直没有开业。现在要注销税务登记。地税注销已办完了,到国税注销时让我出具税务师事务所的清算报告。我要问的是国税根据什么要这个清算报告?
我不是一般纳税人,又没发生任何业务,也没领购发票,更不涉及缴税问题,他们要清算什么?
实在搞不明白,请帮忙指明怎么办?另:国税注销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最后一句话是不是适合我的情况。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辽国税发[2010]52号
第五条纳税人注销税务登记原则上应通过实地清理检查,企业纳税人未经实地清理检查的,
不得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核准手续,但纳税人在存续期间未发生经营业务且未领购发票的除外。
问题补充:
没人回答?是我的问号太多吧。我就想找到合适的理由不做这个清算报告。做报告要花好多钱的,我是一天也没经营,就领个证,退回去就花钱太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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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6 17:06
那就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一份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追问:

邓律师,谢谢您为我回答。可能我的提问不太明确。我是不想出具这份报告,理由是:辽国税发[2010]52号,“但纳税人在存续期间未发生经营业务且未领购发票的除外”,这个理由充分不?在你的能力范围内还有没有更充分的理由和办法说服税官不让我出具这个报告。

回答:

现在只能够按照税务部门要求才可以办理相关手续。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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