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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房租赁纠纷

 09-25 07:57  悬赏 10  发布者:文化人眼镜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6)
我是开眼镜店的,和房东签了一个5年的租赁协议,约定违约金5000元。装潢全部是我自己装的,经过三年半的努力,我的店在当地有了一定的名气。现在他有朋友愿意出比我高的房租租这个房子,他给我违约金就能收回我的承租权吗?我能要求他赔偿我装潢的费用和未来一年半的经营损失吗?
他现在要求我一个月内搬走,他现在有这样的权利吗,我该怎么办?我也试图给他涨到现在的市场租赁价,但他的要求远远高于市场价。敬爱的律师,帮我分析一下,看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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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9月25日 08时08分
你好,你们合同有期限,他无权在合同期限内让你搬走,你不用理他。如果他强行让你走或者干扰你正常经营,你可以去起诉或者报警。

如果你们达成一致意见解除租赁合同,你可以要求他赔偿你所有的损失。
你不用给他涨价。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该问题回答的有理、有力、有节,非常感谢这名律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9-25 08:35
1、由于合同并没有到期,因此无权赶你走。
2、如果他想违约的话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同时赔偿给你造成的经济损失。
回复时间: 2009-09-25 08:37
你们合同是有期限的,不是给了违约金就可以除的。你们可以协议解除,要求他赔偿你所有的损失。
回复时间: 2009-09-25 09:37
1、合同没有到期,他无权要求你搬走
2、如你不想继续租他房子,可要求他赔偿装潢费用和相关损失
回复时间: 2009-09-25 11:12
     合同法对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情形做了如下规定: 
1、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2、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你不属上述情形,出租人在合同尚未到期时强制你搬出,你可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要求其赔偿损失。
    如双方协商不成,你可以起诉到法院,主张继续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09-09-25 12:09
你有权要求继续履行该合同。
如果对方干扰你实际经营,你可以以对方违约为由要求对方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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