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合伙联营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李波  徐荣康  
该问题已关闭

几人合伙经营投资经营纠纷,

福建-福州 03-04 16:02  悬赏 0  发布者:150800…… 给我留言  回答:(1)
2005年几个人合伙出资在当地一个育苗场改建成小型码头,因收益不客观也没去注册。只有几个出资的股东互相证明对方在码头占有的股份,和当时几个股东签字的投资款收据。

现在其中一个股东不顾其他合伙人的情况下霸占码头收取码头费,损害了其他其他几个合伙人的权益。

这个码头当时本来征地赔款,因为赔偿金额双方有出入。当地乡政府和村都知道是这几个人合伙投资的。

请问当时投资款收据有闹事的这个股东的签字, 这个有效吗??
还需要哪些证据??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04 16:08
这是可以按照合伙协议来履行的
追问:

只有十几年前投资款的收据,有几个股东的签字。 合伙协议没有,这该怎么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上海徐汇区
安徽合肥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上海黄浦区
广东梅州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43302
上海 徐汇区
人气:104906
安徽 合肥
人气:104463
山东 青岛
人气:68168
江苏 南京
人气:149985
河北 保定
人气:2872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7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