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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北京-东城区 03-05 22:14  悬赏 20  发布者:lijin9…… 给我留言  回答:(10)
律师您好,想向您咨询一下,父母亲生前有一套房子 拆迁后得一套房子(广渠门)母亲2002年去世,父亲2015年去世。2016年春节我才知父亲生前已把房子过户给我弟弟。我的问题是我和哥哥可以追回属于我们的份额么?(时间的先后顺序是:签订拆迁补偿、给房、母亲死亡、房本下来、过户到弟弟名下、父亲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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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05 22:21
可以起诉 解决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3-05 22:41
可以收集相关证据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该法条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该法条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3-05 22:55
您好,可以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55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3-06 07:08
可以,应有你母亲的遗产在内
回复时间: 2016-03-05 22:15
你好,如果有遗嘱按照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回复时间: 2016-03-05 22:21
可以,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进一步分析。
回复时间: 2016-03-05 22:26
你好,建议追回,协商不成,诉讼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3-05 22:28
1、当然有权要回属于您和哥哥的份额;此房产属于您父母的共同财产,其中有一半属于您母亲,在您母亲过世后,对属于您母亲的份额,由您父母、您和您哥哥平均分配继承,按照此方式计算,即是您和哥哥对于此房产应得的财产份额。
2、当然上述情况是在您母亲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计算的,如果母亲生前留有遗嘱,就应当按照遗嘱办理了。
如有疑问,可以电话咨询,希望能用专业法律知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6-03-05 22:39
可以委托律师帮助代理维权,请与我联系代理事宜。
回复时间: 2016-03-06 08:22
您好!可以的。如不能协商,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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