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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满释放人员的基本生活又保障吗?

重庆 09-27 09:17  悬赏 20  发布者:63025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名刚刚刑满释放人员·不知道政府对我们的基本生活有没有什么保障?我们是不是可以去找政府部门领一点基本生活保障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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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9-27 09:47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促进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5)按规定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对城市(含城镇)户籍的刑释解教人员其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各级民政部门应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刑释解教人员在服刑、劳教前已参加失业保险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其刑满释放或解除劳教后,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享受或恢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对被判刑或劳教前已经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就业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被判刑、劳教前已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刑释解教人员,可按服刑或劳教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养老金调整。”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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