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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上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登记仅为确权登记,既非物权生效要件也非对抗要件

江苏-泰州 03-07 20:38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书上说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登记仅为确权登记,既非物权生效要件也非对抗要件,换言之,合同生效时土地承包经营权即已设立,未经登记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而如果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和转让,自合同生效时发生效力,未经登记就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了。这种说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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