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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伤人

新疆-昌吉 03-07 22:34  悬赏 0  发布者:刘平安刘平安 给我留言  回答:(2)
朋友酒驾(酒精含量103)撞到人,当时没有留现场照片,伤员也应该负一定责任。请问现在有什么方法证明伤者也有责任。如果证明伤者有一定责任,是否能免除朋友的刑事处罚。
问题补充:
朋友积极治疗伤者,只要求能免除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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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08 07:51
委托律师代理争取
回复时间: 2016-03-08 12:15
当时报警没。是否承担刑事责任看对方伤势: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1]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
上的。

《解释》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因酒驾可能要进行行政处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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