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利厚  吴健弘  蒙彦军  陈晓云  朱学田  
已解决问题

土地纠纷

 09-28 13:02  悬赏 0  发布者:Q33378…… 给我留言 地区:新疆-新疆 回答:(3)
老公因意外去世,在整理物品时发现,所住房屋的的土地使用证不见了。随后携带房产证及老公死亡证明,我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到国土资源局补办了土地使用证。最近发现老公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改房的土地使用权过户给了他人。查看国土资源局老公当时办理的手续,仅有他一人签字确认,没有任何关于我的委托证明。我是否可以申请过户无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9月29日 00时16分
房产证没有过户给他人,仅仅是将该房子的土地证过户给他人,这是不合法的,可以要求土地管理部门撤销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8 13:09
可以起诉国土局,要求认定土地使用权过户无效
回复时间: 2011-09-28 14:00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要保护第三的人利益,你只能要求你老公赔偿你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福建莆田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3848
湖南 长沙
人气:54601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162
河南 郑州
人气:53142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1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