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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单位资产被个人侵吞

重庆-渝中 03-09 18:13  悬赏 10  发布者:cqcxlo 给我留言  回答:(0)
重庆菜园坝豆制品厂于1999年破产,根据重庆市政府破产法货币安置规定,该厂自行倒闭,该厂职工按工龄进行货币安置,安置后该单位剩余的400多平方房屋财产通过后期处理后对职工再实施财产分配,涉及职工90多人的权益,在单位剩余的400多平方房屋财产的处置过程中,经职工选举成立9人退管小组代表全体职工负责单位剩余财产处理工作,单位印鉴章,财务章,公章分别由退管小组中3人分别进行保管,待单位剩余财产处理完毕后该小组自行解散,被举报人胡陵为退管小组保管公章人员,在实施单位剩余财产的处理过程中,单位印鉴章和财务章保管人员,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在未经其余6位退管小组人员和全体职工知晓同意的情况下,将单位印鉴章和财务章,私自交于被告人胡陵,被告人胡陵由于单位印鉴章,财务章,公章齐全,未经单位全体职工和退管小组人员同意,私自将自己变更为重庆菜园坝豆制品厂法人代表,将该单位财产变为个人私有财产,且从2000年至今单位剩余400多平方房屋所收取的租金被被告人胡陵个人收取,全体职工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情况,都以不在该部门管辖职责范围内,均未得到处理,希望市信访单位对案件进行受理,为老百姓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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