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徐荣康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讨工资 

福建 09-29 10:06  悬赏 15  发布者:GHV6287 回答:(1)
您好.我在南安某石材公司工作,作机侉修工作,入厂签合同为二年.现在不想做了.要跳槽.去找行政辞职,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但行政说要招到和我一样技术的人.三年或五年,等招到才会放我走.否则I资不给结算.这样可以吗.如果不好好干.就开除出厂.一分I资都拿不到.这里工资都是压一个月的.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9 10:31
1、离职,只要提前30天即可,到期可以走人
2、工资,公司应当依法支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安徽合肥
广西南宁
广东佛山
福建福州
广东广州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锦州
人气:442153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50201
湖北 襄阳
人气:439874
湖南 长沙
人气:547340
四川 成都
人气:2085150
福建 厦门
人气:12482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