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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

青海-西宁 09-29 21:50  悬赏 0  发布者:Mhl5463 回答:(4)
男的和女的一起生活了17年,有两个男孩,大的已经17岁,小的16岁,都归南方抚养。但是他们没有结婚证书。女的向法院起诉,要求将男女双飞在17年一起生活的共同财产平均分配。请问他们的关系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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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29 21:56
你好,没有领取结婚证,你们之间只是同居关系,而不是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根据法律规定;男女双方之间的同居关系,因不是法律保护的社会关系,当事人如果起诉仅仅要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不予受理。但如果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则应当受理,这是因为,当事人在同居期间形成的财产关系子女抚养关系,是属于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依法给予保护。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同居期间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回复时间: 2011-09-29 22:06
共同财产一般是均分,双方是1994年2月1日在一起生活的,就属事实婚姻
回复时间: 2011-09-30 10:17
您好,受到保护。
回复时间: 2011-10-05 15:34
属于同居关系,但财产可比照夫妻拆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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