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医疗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吴健弘  邓桂霞  陈皓元  
该问题已关闭

医疗

广东-广州 09-30 08:51  悬赏 0  发布者:liliyo…… 给我留言  回答:(4)
在怀孕期间,一直在同一间医院做检查和照B超,报告出来都正常,只是有一点胎位不正,但到BB出生那一刻,才知道患有天生的歧型多种病发综合证,在无耐而再三考虑的情况下(还在医生的建议)而同意签字,放弃了小孩,事后医院没有做任何的赔偿,现在事发已经两个多月了,但现在医院要拿回之前的检查报告单,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告这间医院的误珍还有精神伤害,与赔偿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9-30 09:43
医院应承担相应的赔偿之责
追问:

医院现在要求交还检查报告表(有这个要求吗?),应该交还给医院吗?还有,如果要追求这间医院的法律责任,应该如何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1-09-30 09:29
可以要求医院承担漏诊的过错赔偿责任。
追问:

医院现在要求交还检查报告表,应该交还给医院吗?还有,如果要追求这间医院的法律责任,应该如何提起诉讼?

回答:

属于重要证据,你们没有义务交给医院的。应聘请律师提供代理维权为好。

回复时间: 2011-09-30 14:34
医院存在过错或过失。你可以向医院提出索赔。
如果协商不成,可直接向法院起诉。检查报告单等都是证据材料,

欢迎来电免费咨询。
回复时间: 2011-09-30 20:44
你好,可要求医院承担过错责任,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投诉或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上海杨浦区
山东东营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38357
上海 杨浦区
人气:90177
山东 东营
人气:39787
山东 菏泽
人气:341131
广东 深圳
人气:144987
广东 广州
人气:408213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