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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方已将待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

广东-东莞 03-15 01:00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0)
1、甲方已将待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合同、协议的条款及签约时已有的碧悦湾花园项目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如:项目介绍、总平面图、基础设施与公共设施配套说明、签约及收楼费用明细表等)展示给乙方,乙方已知悉项目情况并同意接受展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合同、协议文件的条款及其内容约定,同意缴交相关购房税费。因此,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合同、协议文件时,乙方不能再以合同、协议条款未经协商、协商不成等为由拒绝或延迟签订合同、协议文件,拒绝缴交相关购房税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本人签了认购书,发现开发商没有将待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合同、协议的条款展示给我看,这种认购书合法么?定金能要回来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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