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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是故意伤害还是故意损毁?

 10-03 09:11  悬赏 15  发布者:轻风细柳1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桂林 回答:(4)
我于8月份被一个公司的领导以及他叫来的三个人打,鉴定为轻伤。经过是这样的,他先上来打了我两个耳光让那三个人知道目标后他就抢了我家的钥匙又到我家里去砸烂了电脑等价值六千多元的东西。但是他不承认那三个人是他叫的,他女儿因没有正式的工作所以他就叫他的女儿出来顶罪,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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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0月03日 16时03分
这可能涉嫌几个罪名: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关于顶罪一事,具体案情应根据公安机关侦查,关于财物损毁应有评估机构评估,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追问:

谢谢,可我的那些财物都是09年买的,还都有发票,我也去派出所报了案了,他们对财物会不会折价评估,如果可以的话,六千元的东西如果只有三千元了,是不是就达不到数额较大的等级,只以治安案件处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的帮助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03 11:17
1、对方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故意毁损财物罪。
2、报案,要求派出所立案侦办即可,不必去法院,自己搜集证据。
回复时间: 2011-10-03 11:19
如果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话,法院会依法判处有关人员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
回复时间: 2011-10-03 20:48
取决于证据。
评论者:莫吉律师
时间:2011-10-04 17:13
按照法律规定,此类财物不需要折价,应以购买发票为依据,司法实践中以物价评估机构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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