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王远洋  陈晓云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跪求各位律师专业意见。

广东-广州 10-03 22:48  悬赏 0  发布者:109939…… 给我留言  回答:(5)
事情经过;
在2010年经过介绍人认识了一位广州市的男人,在交往的其间里男方说自己已经离婚,想与本人进一步的交往,本人于是便与男方一起。在没有办理任何结婚手续的情况下本人与男方生下了现在的女儿。
在生下女儿后男方说其他他在广州市已经有家庭,还有一子一女,并不是他当初说的那样。我得知事情真相后便要求与男方分手。事情就这样一拖再拖。
在其间本人独自照顾孩子,并不能出外工作。在不知道真相前男方没一个月都会给生活费,在我知道真相后男方再也没有给本人任何的生活费。
同时男方写了一份协议书,并给本人三万作为赔偿费,要本人签字。(由于女儿年纪小,本人为了照顾女儿并不能工作,男方也没有给生活费,本人无奈下唯有签字)。

问题所在;
在已签字的情况下本人能不能再用女儿的名字向男方索要女儿的扶养费。因为感觉男方欺骗了感情,还不顾女儿日后的生活。本人想起诉,请问这情况好能申请起诉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8630积分
回复时间: 2011-10-03 22:57
男方应支付你女儿的抚养费。
协议只是补偿你,不是抚养费,不影响你继续要求孩子抚养费。
追问:

如男方在协议书写明给三万后,女儿的事情再与他没关,我该怎么为女儿争取生活费呢?

回答:

赡养子女是法定义务,写了也无效。

追问:

您好,请问您意思是不是即使我签字了,在没有结婚登记的情况下也能用女儿的身份去当地起诉男方要求支付女儿的赡养费?他属于欺婚吗?说自己离婚是骗我的。能一同起诉吗?

回答:

是的。
可另案起诉他重婚。

追问:

谢谢您了,我真的被逼到没路走了,男方也不给生活费,自己的积蓄都拿出来养女儿了。

回复时间: 2011-10-04 08:15
应支付你女儿的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1-10-04 13:37
你好,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另外可报警或起诉,要求追究男方重婚罪的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1-10-04 19:52
可以的,可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1-10-06 00:31
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浙江金华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江苏苏州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9319
安徽 合肥
人气:283958
湖北 武汉
人气:73581
广东 深圳
人气:209342
湖南 长沙
人气:54691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700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5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