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请问监狱服刑犯,在监狱喝大碱水而导致食道烧伤,不能进食,继续

天津 03-16 00:5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请问监狱服刑犯,在监狱喝大碱水而导致食道烧伤,不能进食,继续治疗时最后还是因此而引起呼吸衰竭导致死亡,监狱方有无过错?再此犯人喝碱水之前,还有一名犯人也因喝了同样的大碱水,而导致生命摧危,而监狱方没有引起重视,大碱水就那样随意摆放在那,任犯人随意用,导致第二起事故发生,后才把大碱水处理、收拾掉,请问监狱方有责任吗?现因人死亡,监狱方通知家属去,说根据法律规定,犯人属于自伤、自残,狱方就没有责任,监狱方只负责把人火化,家属把骨灰带回去就完了,我想请问,大碱水等有毒、带腐蚀性可致人伤、残用品,是不允许犯人随意拿、放的,现云南省昆明市第二女子监狱的犯人在监管地段可随意拿、放,而导致犯人自杀、自伤、自残,监狱方有无过错,可否赔偿犯人家属,家人丧葬费及相关等费用?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3-16 09:32
你好,监狱要是有过错的,需要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广西南宁
江苏无锡
福建福州
河北保定
山东聊城
广东东莞
上海徐汇区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5833
湖南 长沙
人气:546283
广西 南宁
人气:57230
江苏 无锡
人气:5144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621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2039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