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波  罗雨晴  李保忠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消费者误服外用商品致使本人造成人身伤害,经营者和生产厂家是否要承担责任?

江苏-南京 03-16 09:30  悬赏 20  发布者:190988…… 给我留言  回答:(0)
在商品包装和说明书上都明确标明“外用,严禁口服”的情况下,消费者(特别是有些儿童)假如误服了有关商品,如:洗发精、灭蚊剂、外用消毒液、外用风湿搽剂、脚气水、农药杀虫剂等,致使服用者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甚至死亡,请问经营者和产品的生产厂家是要承担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山东东营
河北保定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4294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278
广东 深圳
人气:140995
重庆 渝中
人气:397085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74
湖南 长沙
人气:54448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5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