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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体土地转让问题

广东-东莞 10-05 11:15  悬赏 20  发布者:adam20……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请教个问题,现有一块村里集体土地(非耕地),由某村民承包,承包期限20年,现该村民要把所承包土地转让土地使用权给村外人士,承包的村民获得土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其他归村集体支配,且村队长召集村民会议且获得五分之四村民签名同意。这合法吗?
问题补充:
转让合同上期限是永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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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05 11:16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1-10-05 11:18
答:三分之二同意即可。
回复时间: 2011-10-05 11:19
经三分之二同意即可。
回复时间: 2011-10-06 00:09
可查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
回复时间: 2011-10-06 07:50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集体土地所有证。
  (二)持有集体土地使用证。
  (三)取得合法的集体建设用地批准文件。
  (四)取得有效的用地规划许可文件。
  (五)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出具的同意流转的书面证明材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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