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王远洋  朱建宇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房产分割问题

陕西-宝鸡 10-02 10:58  悬赏 15  发布者:keling…… 给我留言  回答:(6)
购房合同是我的名字,贷款人也是我,妻子是共同贷款人,房子还处于还贷期,妻子没有工作及经济来源,我一直还贷。现在我们离婚,房子法院会判归属谁吗?并怎么分割?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辽宁-大连]
  • 张亮律师 VIP
  • 电话:15142072411
  • 1194300积分
回复时间: 2009-10-02 18:40
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分,你要产权的,应当给对方补偿房款。
回复时间: 2009-10-02 11:09
已经答复了。
回复时间: 2009-10-02 11:34
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该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已经取得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未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判决时会根据具情况确定产权人。至于如何分割该房屋,你们协商不成时,判决结果可能是:各自一半共同所有或者归一方所有,一方给付另方一定款项。
回复时间: 2009-10-03 20:17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子离婚时平均分割。具体房子产权归那方由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判决。
回复时间: 2009-10-05 11:47
均分。
回复时间: 2009-10-08 19:09
答: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原则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该房屋是夫妻共有财产。已经取得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未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院判决时会根据具情况确定产权人。至于如何分割该房屋,你们协商不成时,判决结果可能是:各自一半共同所有或者归一方所有,一方给付另方一定款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山东聊城
福建福州
山东淄博
河北保定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838135
湖北 襄阳
人气:439111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93
广西 柳州
人气:71203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