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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10-06 13:12  悬赏 100  发布者:zyf021…… 给我留言 地区:云南-昆明 回答:(7)
我和我丈夫在2008年3月登记结婚,在结婚前他全款25万买了一套房子,一直没有过户,到我们结婚后才去办理的过户,过户时因为考虑要卖,所以房产正上只留了他的名字,在这之后不久我们又买了一套房子,首付是用前边那套房子贷款44万付的,不久后把前边贷款44万的房子卖了71万,还清44万的贷款后剩余的钱用于后边这套房子的房款上,我出了15万的装修费,现在我们还有25万贷款,贷款是他在还,现在我们没有办法共同生活,依据新婚姻法,离婚时财产要如何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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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0月06日 13时15分
第一套房子属于男方婚前财产,离婚时无需分割。
第二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扣除贷款部分及男方婚前财产部分,均分。
追问:

婚前买的房,婚后才过的户,并且是办了贷款的,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回答:

不属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06 16:54
婚前他全款25万买了一套房子,属于他的
你出的15万的装修费退给你
回复时间: 2011-10-07 09:51
你好,
   对于第一套房子的财产归属而言,产权归男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第二套房,产权作为夫妻共有,对方如能举证证实购房款中其出资份额系婚前个人财产出资所购,应予扣除,其余(装修款、共同还贷及该部份的房屋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回复时间: 2011-10-07 23:09
1、44万元和剩下的27万元,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2、25万元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共同承担。
3、15万元装修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开支,共同承担。
4、剩下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
回复时间: 2011-10-08 16:26
第一套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后一套属于。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还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原则上平均分配。
回复时间: 2011-10-09 11:06
对于第一套房子的财产归属而言,产权归男方,但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第二套房,产权作为夫妻共有
回复时间: 2011-10-12 15:43
你好,
1、第一套房产是对方婚前全款购买,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2、第二套房产是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第二套房产的分割方式:扣除剩余的25万贷款后平均分割,但如果对方能证明第一套房的折价款用在了第二套房产中,则应当在扣除25万贷款和他的第一套房折价款后,再平均分割;
4、15万装修费属于夫妻共同消费,应当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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