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皓元  刘平  李晓航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故意损毁他人财物

云南 10-06 16:49  悬赏 0  发布者:可里可乐 给我留言  回答:(1)
甲方2亩地中的1亩被乙方以两袋化肥的成交价偷卖给丙方,村干部协调解决后通知丙方不得再继续种该土地。可丙方因不服气而损毁甲方地里的玉米,并继续赖着在那1亩地里种下甘蔗根。甲方在通知丙方数次仍无果后,拔了丙方的甘蔗根。双方起冲突,丙方将甲方农用工具损毁后还报警,派出所查明事实后骂了丙方就离开。现丙方又损毁甲方甘蔗,甲方损失超过五千元,且丙方撒泼耍赖阻止甲方将地推成田。甲方报警,本想解决农作物被损毁的事,可警察联系司法局、土地局的人协商后,说要把甲方的2亩土地以四六开划分给甲方和丙方,甲方不同意。因为土地问题村干部已对甲乙双方合理解决(没有签下协议书),有纠纷的是甲丙两方农作物被损坏的问题。请问甲方应怎样保住自己的土地?哪些法律条文能帮助到甲方?派出所说土地在解决之前不让动,可又拖着不解决,现在甘蔗播种时期快过了,甲方想迅速在地里种甘蔗。请问可以强行播种吗?问题有点多,烦请详细解答一下。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08 09:46
土地纠纷,建议请求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66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89
重庆 渝中
人气:39689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45
浙江 杭州
人气:101134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08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8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