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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加工区内外商企业采购辅料事宜

 10-06 17:30  悬赏 0  发布者:KWV1630 回答:(1)
现有出口加工区内外商企业考虑企业管理确保零库存。通知原各供应商的货物送至一家物流公司代为送货,而当月所送的货物由第三方(代理出口公司)开具发票,然后结换人民币分派到各供应商。问题一。外商企业只跟代理出口公司签订供货合同,而实际代理公司未送货。问题二。代理公司与物流公司签订合同未提及货送到外企,实际物流公司送货到外企送货单上注明由物流公司送货。作为物流公司请问这种做法以后是否会牵涉到经济纠纷。请给予指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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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10-12 10:16
会牵涉到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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