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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准备离婚,半年前他私自向他人借款100万元,再转借朋友投资,并将自己的信用卡转借同一朋友刷卡

北京 03-21 02:26  悬赏 0  发布者:1458497944 给我留言  回答:(13)
我和丈夫准备离婚,半年前他私自向他人借款100万元,再转借朋友投资,并将自己的信用卡转借同一朋友刷卡消费,结果被朋友所骗200余万,事情直到他起诉朋友时我才知道内情,现在法院已判决他朋友偿付我们200万,只是还未开始追偿,请问我们此时办理离婚,之前他的借款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女方是否要承担还款,法院的判决书所提到的债权,夫妻双方又如何分配
问题补充:
 起诉他朋友时我们自己也将存款垫付了银行信用卡欠款,这部分钱在离婚时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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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3-21 09:06
共同财产:《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554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3-21 09:30
不属于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6-03-21 05:14
有证据证明不知情且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话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你不需要偿还的。建议能来电叙述案件细节,从而为你作出更准确的答复。
追问:

什么样的证据叫不知情

回复时间: 2016-03-21 06:40
债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债务部分要看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16-03-21 07:13
不属于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6-03-21 07:52
搜集证据证明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需要偿还
回复时间: 2016-03-21 07:55
你好,如果不知情,并且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可以不还
回复时间: 2016-03-21 08:24
如果你们已经用夫妻共同财产替实际使用人偿还了借款,追偿的债权应该属于夫妻共同债权,你可以主张分割。
追问:

那之前他欠的债务呢

回复时间: 2016-03-21 08:26
您好!原则上讲,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但是您有证据证明该债务是他个人借款且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或者夫妻之间约定了财产的归属且债权人知道这一情况的可以主张该债务属于其自己的债务;关于债权,您门几方可以协商订立一个协议协商一致即可;如有需要可以直接诶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6-03-21 09:46
您好: 
要看案件具体证据情况;
还是聘请律师代理稳妥;
如需代理,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6-03-21 09:51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要谨慎 建议找律师协助ban li
回复时间: 2016-03-21 18:14
婚后取得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婚前取得的为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3-21 19:40
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话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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