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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家庭财产分割

江苏 10-08 19:22  悬赏 0  发布者:芳草依依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于20年前与一女再婚,10年前就想与她离婚,由于那时新婚姻法还没颁布,老的婚姻法其中有一条是:结婚满8年,婚前财产转为共同财产。我不服,所以一直没有离成,直到前阶段我才听说新婚姻法没有这一说,而是婚前的永远是婚前财产。
我想请问一下:是真的吗?是不是我原来婚前的房产跟她一点关系都没有?如果我要跟她离婚的话,我是不是就可以赶她出门?她没有固定工作跟住所。我同样也没有固定工作,这样的情况,我还要负担她什么吗?还是她永远有居住权?我的孩子跟她形成抚养关系,那将来我的孩子也有赡养她的义务吗?盼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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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10-08 19:38
如果婚前财产在婚后有增值的话,增值部分根据具体的增值原因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09-10-09 08:34
委托律师处理纠纷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你可以电话咨询,也可以到律师事务所当面咨询!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回复时间: 2009-10-09 08:58
根据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但要注意婚后混同财产,如需具体咨询,可以来所里面谈。
回复时间: 2009-10-09 15:19
房子应该与女方没有关系,离婚的话,法院考虑女方的实际状况可能会要你在经济上给予一定的扶助。你一旦离婚,你孩子与她就没有任何关系了,自然也不需要赡养她。
回复时间: 2009-10-22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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