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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刚租几天,便遭到入室盗窃,可以要回押金吗?

广西-南宁 10-11 17:47  悬赏 0  发布者:子弈 给我留言  回答:(1)
房子刚刚租了几天,才发现房东对房子的装修极为简陋和存在危险,而且我刚住了两天,就在房子配套的杂物房里丢了电动车,并与此同时了解到周边环境比较复杂,没有保安,我和房东反映了问题,并表达这房子不能给我安全感,考虑终止合同,但房东反应很强烈,称如果此时退房,我要多交一个月的房租给她,并且不退回押金给我,还有她不负任何责任,也绝对不给房子安装任何防范措施,我自己要住就自己重新给房子安装防范措施,面对这种情况我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注:她和我签订的协议规定了她对我的财产安全不负任何责任!
问题补充:
我与房东签订的协议是比较被动的,不知道这份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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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1 17:51
被盗很难成为租赁合同的内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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