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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结婚第三年夫妻感情不合,我提出离婚,小孩六个月男方不给我抚养权

广西-南宁 03-25 12:2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们结婚第三年夫妻感情不合,我提出离婚,小孩六个月男方不给我抚养权,离婚什么都不给我,还要我给小孩抚养费,他说他所有的债也要我分担,男方首付一辆小车,他有个铺面我自己去经营卖鞋子来维持家里生活费,还有小孩的费用,小孩一些费用男方也出的,我是女方提出离婚可以拿小孩抚养权吗?这样法律应该什么判给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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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25 14:45
主要考虑由谁抚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就判给谁。
回复时间: 2016-03-25 16:13
小孩在两岁内可优先考虑判给母亲,你可以提起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回复时间: 2016-03-25 21:54
抚养权是可以双方协商的。
回复时间: 2016-03-27 11:04
你好,你可以起诉熟婚争取小孩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归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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