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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属家庭共同共有不能以夫妻双方约定,归一方所有吗?

 10-12 08:43  悬赏 20  发布者:sxdciu…… 给我留言 地区:浙江-绍兴 回答:(2)
律师你好:婚后一方父母的房产110平方因拆迁去置换,并按在册户口6人,每人25平方,父母各一份,独身之女二份,夫妻双方各一份,差额补款10多万,实际分得150平方,同时一方父母原房产写下一份继承书,继承给一方某某某,并盖有居、街道公章见证;因房子需要2年后才能交房,期间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签订了一份协议,婚后各收入归各自所有,房子差额款有一方全部负担,该房归一方所有,一方并履行了协议内容,协议没有公证,现三证已领,该房登记在一方名下。请问大律师:该房属家庭共同共有不能以夫妻双方约定,归一方所有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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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10月12日 09时10分
有约定从约定。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10-12 12:33
有约定从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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