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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冒用律师所名义发信息给我

广东-广州 03-25 16:57  悬赏 0  发布者:lovema…… 给我留言  回答:(1)
别人冒用律师所名义发信息给我(我已经去盈科律师所确认了他们不会发这样的信息),信息内容如下:

***女士:
你好!李国盛已委托我所作为代理律师事务所,就合同诈骗、非法欺诈、故意伤害他人财物等正式向你提起起诉,相关证据已提供我所。你将在10个工作日之内收到律师函,并且我们会做出调查、取证,希望你能配合;在20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递交材料,20个工作日后会收到法院传票,具体开庭时间等候法院通知。此函一式四份,将发给业主、你的监护人、你的公司,届时要派代表参与庭前调解,开庭旁听。
 
                                                                                               盈科律师事务所

上面全部的罪名都是乱说的,请问他这样冒用了其他公司名义、恐吓我、给我乱造罪名,请问我能因为什么原因起诉他?能赔偿我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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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25 17:12
别人冒用律师所名义发信息给你,可以去被冒用方反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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