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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家有三姊妹,姐是老大,离婚无子,我老公老二,下有一弟已结婚

贵州-铜仁 03-27 08:5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老公家有三姊妹,姐是老大,离婚无子,我老公老二,下有一弟已结婚,因为二老身体不好就通过家庭协商,并且请了亲戚立嘱托将现居住的木房分成我们兄弟,并要求我们兄弟二人每人拿出五万元补偿给姐,当时我姐同意并捺手印,钱也收了。事后为了起见,我们去公证处公证,公证处以未画清界线,内容要修改没有办理。我们后来又重新改内容,让她签字,她居然反悔不签。请问,我们原签的嘱托没有公证具有法律效应吗?我们怎样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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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3-27 10:37
直接起诉到法院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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